天水市妇联
关于推荐“1853”工程示范点的通知
各县区妇联:
为了扎实推进妇联组织典型示范点创建活动,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按照一年打基础,两年抓提高,三年上台阶的思路,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,市妇联决定开展“1853”工程创建活动,树立一批典型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基本内容
“1853工程”就是根据各县区的工作基础和优势,每个县区分别确定“1”个重要领域作为示范创建县,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、妇女劳务输出、“巾帼建功”及“双学双比”、百村万户农家乐建设、妇女之家建设、留守妇女(儿童)之家建设、妇女维权工作、救助农村妇女“两癌”患者行动等 “8”个方面中,创建“5”个示范点,其中“3”个为县级以上示范点。
二、 申报条件
1、每个县区确定的一个领域要有实实在在的业绩作支撑,要有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,要有持续发展的前景,要有特色和亮点。
2、各县区推荐上报的五个示范点中,可以是八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内容。示范点要达到“三有”:即有阵地、有队伍、有经验,硬件设施要配套,各种制度要健全,各种表、本、册要齐备。
3、示范点的申报要实事求是,量力而行,尽力而为,有多少报多少,确保申报的示范点都能达到示范点的要求,起到示范的作用。
三、具体要求
1、各县区妇联要对推荐上报的示范点要实地查看,并建立典型培树数据库,具备条件的进行上报,暂不具备条件的作为下一步培树目标,补缺拾遗,逐步发展。
2、市妇联将于8月上旬组织人员对上报的示范点进行评估检查,并在适当时机进行授牌。
3、各县区妇联务必于8月15日前将“1853”工程示范点报市妇联办公室。
四、联系方式
电 话:8271548 联系人:伍祖国
电子邮箱:tsflbgs_1548@163.com
附件:“1853”工程示范点申报表
天水市妇女联合会
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