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市农村妇女劳务输出工作调查报告
天水市妇联事业
2009年4月20日
近年来,市 近年来妇联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,以减少农民、致富农村和加速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目标,把发展劳务经济做为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,按照“输出有组织、求职有服务、就业有技能、权益有保障”的总体要求,采取“政府推动、政策促动、能人带动、有序流动”的工作措施,抢抓“以工补农、以城带乡”的良好发展机遇,强力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,全市劳务输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。天水市妇联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的号召,把妇女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点。自2004年以来,天水市妇联共输转妇女5000余人次,累计直接劳务收入1.2亿元,通过妇女劳务输出,使广大农村妇女开阔了视野,解放了思想,更新了观念,找到了致富门路,妇女劳务输出已成为我市农村贫困妇女增收致富的主要手段。
一、农村妇女劳动力输出的现状
我市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。2007年,我市农村人口为250.46万人,农村劳动力为127.73万人,占农村总人口的51.27%,其中女性劳动力占60.96万人,省统计局对全省180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显示:2000年—2004年调查户当年农村外出打工劳动力人数分别占调查户劳动力的16.68%、16.42%、18.39%、20.02%、19.69%。据此推算,2000—2004年我市外出务工妇女分别为10.01万人、9.85万人、11.04万人、13.21万人和11.82万人,四年间外出务工妇女人数增加1.81万人,年平均增速为8.78%。截至今年3月底,武山县共输转妇女劳动力0.8万人,比去年同期增长28.3%。由此可见,我市农村女劳动力输出呈现出逐年增加的发展趋势。纵观我市农村女劳力输出发展现状,具有如下特点:
(一)输出对象以青壮年为主,年龄在20-40岁之间
据统计,2008年全市农村输转女劳动力平均年龄35岁,22岁以下女劳动力人数占总输出人数的32.2%。其中,22—30岁的占27%,22—30岁的占17.7%,31—40岁43.7%,40-45岁的占6%。据清水县统计,2007年外出务工人员青壮年居多,20岁以下劳动力占输出总人数的28%,20—30岁的占32%,30—40岁的占50%。
(二)输出劳动力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居多
据统计,2008年全市农村输转女劳动力中,小学及以下、初中、高中、中专和大专文化程度分别占其总数的32.5%、51.8%、14%、1.9%和0.4%。2005年,武山县妇联妇女劳动力输转人员的文化程度构成情况是:文盲半文盲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其总数的2.2%、15.6%、57.5%、13.4%和11.3%。从统计的数看,妇女劳务输出人员的文化程度在逐年提高。
(三)妇女外出主要从事服务业
2008年,全市妇女劳动力输转人员从事的行业分布情况是: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其总数的7.8%,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其总数的92.2%。以武山县为例,2008年该县农村妇女劳动力输转人员中,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占9.3%,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90.7%,主要从业领域分布在家政服务、宾馆服务、餐饮服务等行业。输转劳动力从事的基本上是一些家庭服务和宾馆服务,从事管理、经营和技术工作的人员很少。
(四)输出地以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天津等大城市为主
2008年,全市农村女劳动力输转人员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天津从业人数比例分别为76%、9.2%、8.1%和6.7%。2009年3月,武山县对全县960名外出妇女调查显示,在省外输转的910人中,在北京的有780人,占其总数的85.7%、在其他城市务工的占其总数的14.3%。
(五)外出务工妇女平均工资在1200元左右
2009年3月,清水县对152名外出妇女调查统计显示,工资在1000-1200元的有23人,占总人数的15%,工资1200-1500元的有112人,占总人数73%,工资在1500元以上的有17人,占总人数的11%。外出务工妇女工资比2004年提高20%。
二、妇女劳务输出中存在的问题 (一)妇女劳动力资源十分有限
2007年以来,市、县劳务办已向北京、福建、上海、广东等地输出16.5万人,其中妇女6.85万人,各级劳务部门除了与福建、上海、广东等地的33户工业加工类大中型企业签订了年培训5000名青年工人的协议外,还在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加纳等国家建立了劳务基地。目前,妇女劳动力资源已相当匮乏,成为制约妇女劳务输出的瓶颈因素。 (二)工资待遇遇低,用工单位生活环境差
由于家政服务员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,务工人员在选择工作岗位时,首选工资待遇高的电子产品加工及其他行业,而非家政服务行业。培训学校或公司往往只注重务工妇女的培训质量,而忽视生活环境。伙食很差,住宿条件更差。比如北京富平学校,妇联已连续六年与富平学校合作,但学校在务工人员较多时,务工妇女吃不饱,盖的被子基本上一年不换。导致部分妇女流失或返回家乡,给下次组织输出工作带来影响。
(三) 传统观念对妇女外出务工的歧视
尽管妇联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宣传工作,但大部分乡镇属贫困山区,人多地少,交通闭塞,信息不灵,部分群众宁愿受穷也不愿外出打工。由于受传统观念制约,务工妇女对外出务工特别是家政行业带有明显的不接受心理。
(四)农村妇女劳动力素质偏低
妇联在组织妇女劳务输出时,需求方要求100%必须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而有一定技能和特长的更为走俏,小学文化程度的在就业竞争中显然处于劣势。
(五)年轻女性输出后,农村性别比例失衡
随着外出务工年轻女性人数的逐年增加和通婚范围的扩大,婚姻中出现“孔雀东南飞”的现象,导致贫困乡村大龄男青年增多,农村婚姻中出现性别比例失衡问题。农村婚姻面临冲击。农村流传的俗语“输出10个男人8个回来,输出10个女人8个不回来”形象地反映了该现象。 三、对策与建议
通过调研,我们认为,虽然劳务输出主要是输出者及其家庭的个人行为,但对组织劳务输出的所在地而言是一种社会行为,正常的劳务输出对人地关系紧张、劳动力过剩的贫困地区而言是资源配置优化的过程。为此,我们提出以下建议: (一)加大对农村妇女劳动力资源的整合与培训
积极与各级劳务部门合作,建立妇女劳动力资源数据库。利用各种项目培训机会,把暂时不能外出或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妇女通过培训登记建档,作为妇女劳动力资源筹备。 (二)加大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工资待遇的力度
严格按《劳动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积极为务工妇女在工资待遇方面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。以稳定广大务工妇女的情绪,促进妇女劳务输出工作规范化。 (三)加大对农村女劳力转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
真正做到责任明确,宣传到位,解释清楚,有序培训。妇联要切实做好外出务工妇女的的跟踪回访,当好“娘家人”,维护好外出妇女的合法权益。
(四)积极引导妇女参与各种培训和创业
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妇女文化不高的问题,要引导回乡妇女走“就业—创业—致富”的道路。依托各级各类培训中心,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、培训范围,加强培训力度,转变培训作风,提高培训效果,切实增强外出务工妇女的自身素质。
(五)积极开展以妇女就地就业创业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活动,促进农村妇女就地转移。
中英大龄女童培训的成功经验,有条件地鼓励农村妇女劳动力就地从事种植业、各种加工业及本地家政服务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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